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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及其智慧化白皮书(2018)

2019-09-24

我国的经济形式、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和生活方式日益变化,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流动人员、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进入社区,使得社区民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多,这也给社区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在 1986 年由民政部倡导探索社区服务模式,目前的社区服务是以传统物业公司运营为主,社区居委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为辅的服务形式。物业公司主要是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备等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保安、保洁和保修等服务,依靠收取物业费和服务费得以生存;社区居委会针对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具体立项申请政府的专项拨款,从政府层面服务社区民众;社区组织是指非营利性组织,主要是带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转变社区居民思想,让居民主动参与到社区共建中来,共享社区服务成果。我国 当前的这种社区服务模式,存在社区服务主体责任不明、服务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问题,造成了物业公司、居委会、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有时不太和谐。物业服务是最基本的社区服务,随着物业公司的经营成本的提高,使得物业公司的盈利逐渐减少,这也间接导致物业服务水平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