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创新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
(一)构建高效运行的科研体系。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机构更大人事自主权,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建立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等。
(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推动技术总师负责制,组建创新联合体并组织重大创新任务,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
(三)促进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和容错机制,推进技术要素市场配置改革,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探索低碳技术交易体系和规则建设,促进创新资源跨主体跨区域合理有序流动机制等。
(四)包容审慎监管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自主创新产品迭代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建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
2、2021 年 3 月,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新闻发布会
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3、2021 年 2 月,国资委新闻发布会
国资委将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把中央企业坚决打造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在科技攻关方面,推动中央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的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解决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
在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坚持特殊人才特殊激励,对重点科研团队一律实行工资总额单列,对科技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给予更大容错空间。
在激励机制方面,国资委坚持能给尽给、应给尽给,对于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给予更高的加分奖励。同时还将更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项目经费包干制等新型管理模式,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4、2021 年 1 月,国资委新闻发布会
国资委将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列入央企业绩考核范围,对央企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全部视同利润加回。在资本金投入方面,国资委表示要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大部分投入到科技创新方面,进一步加快央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5、2020 年 8 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
国有企业要深化对数字化转型艰巨性、长期性和系统性的认识,强化数据驱动、集成创新、合作共赢等数字化转型理念,营造勇于、乐于、善于数字化转型的氛围。
加强对标,着力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建设基础数字技术平台和系统化管理体系,构建数据治理体系,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准确把握方向,加快推进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运营智能化、用户服务敏捷化和产业体系生态化。
积极推进技术赋能,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打造制造类、能源类、建筑类、服务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
6、2020 年 5 月,科技部等 9 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主要任务包括:
(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
(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三)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
(七)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八)充分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
7、2020 年 3 月,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刊发署名文章《国有企业要做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排头兵》
国有企业必须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打造骨干龙头企业、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努力在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行动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着力增强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建设骨干产业互联网,深入推进能源、交通、物流、制造业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着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紧紧牵住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积极构建产学研用系统创新集群,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国产化替代步伐。
着力打造高水平数字经济产业链。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培育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骨干龙头企业,推动数字产业链整合及自主品牌推广应用,开展产业联盟建设。
着力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步伐。积极应用“云大物移智链”等先进信息通信技术,全面提升数据资源应用广度深度和共享服务水平。
8、2020 年 2 月,国资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基础,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激发企业家和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为导向,巩固和增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能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9、2019 年 12 月,国资委印发《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
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健全董事选聘、管理、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在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在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在激发科技创新动能方面,提出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带动其他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实现融通创新等。
10、2018 年 10 月,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将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资的各级未上市科技子企业、转制院所企业投资的科技企业纳入激励实施范围。对于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设定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指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