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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数博会报道| 朱岩:数据流通交易运营机制研究

2022-05-27



5 月 26 日,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2022数博会”)以线上方式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幕。在下午的数谷论坛——“数据流通交易与市场培育”论坛中,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朱岩受邀参加并发表了题目为《数据流通交易运营机制研究》的主题演讲,结合国内外数据交易政策和交易模式,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来探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支撑的创新点,以数据要素市场的实现例证来说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理论的可行性,并针对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优化提升提出具体建议。





以下为朱岩教授的主要发言内容:

各位领导,各位观众大家好,很高兴参加数博会,我们都知道人类社会正在从工业时代向数字时代迈进,在这样的时代交割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要素在发生巨大的改变,在工业时代里面最为重要的要素到了数字时代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支撑数字时代最为重要的要素就是数据,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今天的演讲内容主要就是围绕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基本理论、基本实践、基本机制来进行一些探讨。


研究背景和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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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题研究的背景来看,就数据成为要素而言,中国的市场环境相比全球具有一定的领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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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朱岩教授做主题报告

2017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据要素逐渐进入大众视野;

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增列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2020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对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的价值提升做出相应指导,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起到关键性作用;

2021-2022 年,中央一再发文,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等文件提出要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所谓深度融合是指能创造价值的融合,数据要素市场的成熟是以能创造新的价值为代表的,所谓创造新的价值是指以数据要素为基础的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能够产生新的模式。

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全国统一标准,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真正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

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让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地发展,成为实体经济真正的支撑者。但是,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仍存在一些痛点问题,如数据较散、价值化低;数据市场缺乏激励机制,数据拥有者缺少积极性;数据资产市场尚未形成;缺乏有效解决确权、定价等问题的技术手段;数据交易市场交易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总体来说,就是数据要素基础理论和发展理念不完善,亟需我们找寻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确立数据交易流通机制的基础理论和发展理念。


国内外数据政策和交易模式


经过对国内外数据市场的主要政策和交易模式进行对照分析可以看出,美国的数据交易充分市场化,交易模式多样,市场政策开放,数据市场机制的建立方式值得借鉴,但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方面也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欧盟以立法先行,颁布 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据治理法案》等法律法规,加强数据主权建设,这使得欧盟在促进数据要素的公平化发展方面走在前列,但在促进数据进一步流通模式方面仍在沿用工业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类的做法,这种做法无法解决数据作为要素在流通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基于欧盟的体系,德国率先打造数据空间,建立空间内的可信数据流通体系,数据要素与工业实现了一定的融合,但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程度仍然不够;日本在 2021 年成立了负责数字化的最高部门——日本数字厅,从国家层面对数据交易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对于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具有极高的重要性,同时也能够看出各国对基于数据要素而建立的新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仍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对数据交易政策的部署和交易模式的创新步伐走得相对靠前。目前我国在数据开放与共享、数据权利与保护、数据跨境流动、数据要素市场化等领域都有出台相应政策。在数据安全保护层面,我国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案,这些举措对于未来数据要素市场的成熟能够起到重要指引作用,同时也对各区域或企业数据交易平台的发展起到约束作用;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层面,我国从基础设施、生产力、生产关系等层面做出了多项制度性安排,如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政策,这些政策催生了数据逐渐成为可交易的要素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之处,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也仍不足,也就是创造的价值不够;数据交易的活跃度也仍不够,原因在于交易主体的自主性或者说激励性不够。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新发展方向。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方向:理论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


在数据要素市场新发展方向的探索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者并重:

其一,理论层面。注意对数据要素化、要素数据化相关理论体系进行总结,这和传统的经济学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我们要继承传统经济学中可借鉴之处,也要看到中国的经济社会已经走到了一个要去创造基于数据要素的新的理论的阶段,无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企业工作者,都要勇于创造基于数据要素的理论体系,包括数据确权、流通、交易等,以实现数据价值。

其二,机制层面。建立有效的数据交易机制,以及服务于交易机制的合理的激励机制。

其三,技术层面。主要是解决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的问题。比如,通过分布式存储技术有效解决数据确权问题;通过区块链技术有效解决数据定价问题;通过隐私计算技术解决数据可信交易问题。

基于以上三个层面,我们再进一步探索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路径。

在理论创新方面:

数据的要素化是一个循环发展的过程。数据到数据要素的转化需要完成从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再到数据要素的跨越,拥有使用价值的数据成数据资源,权属明确的数据资源能够成为数据资产,具有生产必需性的数据资产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进而成为数据要素,进而完成数据要素化的一个过程。数据要素再通过市场化配置,能够对社会分配起到公平性再分配的作用,有效的流通和有效的分配使数据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进而产生更多新的数据资源,新的数据资源再转化成为新的数据资产,从而完成数据要素化的循环发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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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数据要素化循环发展的全过程

数据要成为要素一定是可确权、可定价、可交易的,在数据要素的循环发展过程中,实现数据的要素化可运用“1+3+3”模型,其中“1”是数据,第一个“3”是数据要素化的方法(存储、算力、传输),第二个“3”是数据要素化的解决方案(算法、工具、方案),数据本身和这六类过程都可作为数据要素化的交易对象,因此,数据要素化可交易的对象至少包括 7 类。

实现要素的数据化需要将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力要素与市场化配置下的数据要素相融合,促使传统要素的经营方式发生根本性改变。例如,土地要素与数据要素的融合,能够穿透土地交易全过程,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相应数据支撑,为房地产企业打造“物理空间+数字空间”的新型土地要素开发模式;资本要素和数据要素的融合,能够使数据成为资本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资本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点,甚至专门设立“数据板”;技术要素和数据要素的融合,能够助推技术创新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涌现出更多开放创新平台等创新联合体出现,建立开放社区;劳动力要素和数据要素的融合,因为有了数据,每个劳动力有了新的资产,针对劳动力的使用如何最大化其价值,也就是如何发挥中国下一步最为重要的经济动力来源——智慧人口红利,使得每个人创造价值的能力得到极大的释放,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有了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化的理论创新,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的模型更加重要。国内外专家学者们已研究并实践证实出多种确权、定价、交易的模型和方法,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的方法一定不能沿袭传统要素的思路,传统资产的确权、定价和交易思路都是基于确定性的物理要素,而数据作为一种不确定性的流动性的要素,其确权、定价、交易模型是有所不同的,针对不同的交易市场和类别,希望能够有不同的确权、定价、交易模型被跑通、被实践、被证实,能够辅助中国实体经济的大幅度发展。

在机制创新方面,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进行深思并加以解决。


1

做好数据要素市场顶层设计,明确数据交易所的属性、法律地位和平台职能;


2

建立“1+3+3”大数据资产和数字化资产的产品体系;


3

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建立可交易数据的可追溯系统,建立数据价值分类体系,培养可信市场主体,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技术;


4

推动 FTA 形成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实现数据资源的属地化,有序推动跨境数据资源互访。



在技术创新方面,采取数据资产封装技术,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和 IPFS 分布式存储两种途径实现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的跨越,更有力地保障数据的安全和有效确权。


数据要素市场的实践论证


通过数据交易所的运营实践经验可以看出,实现理论创新和机制创新需要技术创新的加持,通过可信计算技术让数据拥有者们主动参与到底层数据资产的封装过程中,让参与者们看到并认可数据资产在流通过程中创造的价值,进而形成数据的定价机制,完成资产的封装。数据资产在交易流通中,要配有数据资产产品目录和目录的相关组织管理方法,使数据资产交易及使用的过程可控,进而形成数据的交易流通机制。以数据交易所的交易机制示例来看,交易全流程分为四个层次,底层是服务层,之上是封装面,再之上是业务层即交易池,顶层是激励层。可见,数据要素市场的完善必须要设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甚至在有发展必要时可单独设立“数据板”,推动一些拥有大量数据资产的企业在“数据板”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的汇集作用,使资本数据和数据要素的充分融合为数字经济更好赋能。


23FF6图3 数据交易所的交易机制示例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方案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成立至今,拥有良好的数据交易机制创新基础。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团队(以下简称“研究院团队”)在此良好基础之上,为之提出了“1+1+1+2+N”中长期总体优化提升方案。其中,“1+1+1+2+N”为“一板”即国际化的数据板,“一所”即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一库”即数据金库,“两类资产”即数字化资产和大数据资产,“N个生态”即针对不同领域特点打造不同的数据产业生态。研究院团队还分别围绕底层技术、交易机制和监管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的优化建议,分别是优化提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平台属性、完善数据要素供给体系、完善流通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培育流通交易产业生态、探索激励政策支撑、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监管体系。此外,贵州大数据交易所还可以选择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基于数据封装技术的新型数据资产交易平台,作为贵州数据流通中心平台的子平台,形成“一主多子”的分布式交易平台布局,搭建金融、健康等大数据资产交易试点子平台和文体、文旅等数字化资产交易试点子平台,提升大数据资产交易业务量和数据交易所交易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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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数据流通交易运营机制研究报告》成果发布


对于数据流通交易运营机制的总体思考,研究院团队经过系统研究和多方论证,现以《数据流通交易运营机制研究报告》的形式进行总结和分享。希望该报告能够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发展,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进步,为全球基于数据资产的财富创造方法和路径提供更多研究价值。

谢谢大家,预祝2022数博会取得圆满成功。

编辑|段文秀


审核、责编|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