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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的思考

2022-10-10


数字藏品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的思考

文/孟晨阳、仲夏、徐鹏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


2022 年 7 月,《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明确支持龙头企业探索 NFT(非同质化代币)交易平台建设,研究推动 NFT 等资产数字化、数字 IP 全球化流通、数字确权保护等相关业态在上海先行先试。这让 NFT 和数字藏品的发展和商业探索再次引起关注。

在 2021 年初,英国佳士得拍卖行以 6940 万美金的价格成功拍卖了艺术家 Beeple 的 NFT 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这激起了国外 NFT 的爆发性发展,众多体育明星、说唱歌手、流行歌手纷纷花费数十甚至数百万美元购置无聊猿 NFT,最大的 NFT 交易平台 OpenSea 在 B 轮融资中筹集了一亿美元的资金……,NFT 逐渐发展成为风靡全球的潮流风向标。与此同时,国内市场也掀起了加密艺术的浪潮,腾讯、阿里、百度、字节等互联网大厂纷纷入局 NFT 行业。但由于海外 NFT 市场乱象频出,有关 NFT 炒作、诈骗、集资、洗钱等丑闻不断被曝光,为保障 NFT 在国内健康合规发展,国内 NFT 平台弱化了 NFT 的投资属性,主要关注收藏功能。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后,我国大部分主流平台上发售的 NFT 全部改名为数字藏品,因此,我国 NFT 产品的市场定位以及发行意义区别于传统海外 NFT 市场。

本文从定义、认知、特征、价值以及定价因素等角度分析我国数字藏品的现状,并探索和思考我国数字藏品的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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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的概念以及价值
01|数字藏品的定义

2022 年 6 月 3 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重点实验室区块链版权应用中心、新华文轩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杭州国家数字交易中心发布数字藏品合规发行体系“区块链数字出版发行交易平台矩阵”,并将数字藏品视为一种新型数字出版物。

从定义来看,数字藏品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锚定作品生成链上唯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数字凭证,不可篡改、不可拆分、限量发行的一种数字出版物新形态。其目的是实现作品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收藏、使用和流转。数字藏品的定义以作品为核心、以版权为基础、并以网络出版物为依据。现阶段的数字藏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

02国内数字藏品和海外 NFT 的认知差异

从本质上看,可以理解数字藏品为剥离了虚拟货币属性的 NFT,同时数字藏品本质上是一种新形态的数字出版物,传递的是数字文化要素的价值。

从技术上看,目前海外 NFT 作品基于公链并且对所有人开放,每个人都可以参与 NFT 的交易,可以跨越平台流动。国内的数字藏品基本上部署在联盟链,而大多数联盟链都是政府和企业一同搭建的区块链基础设施,这就保障了有效的监管,避免了数字藏品跨平台流通、恶性炒作、骗盘等事件的发生。

从内容上看,海外 NFT 在发行过程中由各发行平台审核,而我国的数字藏品的内容必须要通过严格审核之后才能发布。同时数字藏品作为数字出版物,同其他数字出版物一样在经过审核出版发行后,才能进行流通和交易。

03|数字藏品的特征

依托区块链技术,数字藏品具备了唯一性、稀缺性、不可分割性、不可篡改性和可验性。

这些特征是由区块链技术自身的特性决定的。比如唯一性和稀缺性就赋予了数字藏品与传统收藏品相同的特征,并把数字藏品与普通的数字商品区分开。

另一方面,区块链的技术特性还赋予了数字藏品相比较于传统收藏品所不具备的特征,让数字藏品弥补了传统收藏品和艺术品实际的不足。数字藏品的不可分割性、不可篡改性和可验性从根源上杜绝了造假、真假拼接、一画多揭等类似事件的发生。

04|数字藏品的核心价值与定价影响因素

当前我国数字藏品主要聚焦于艺术品领域,其核心价值与传统收藏品与艺术品既有相同也有差异之处。数字藏品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文化价值、收藏价值、使用价值、赋能价值四个方面。其中,前三个核心价值与传统收藏品和艺术品核心价值相同,而第四种赋能价值是数字藏品所独有的。不同于传统收藏品和艺术品,数字藏品的使用场景主要是在虚拟的数字空间中,它可以是原生的,也可以是和实体商品、艺术品、收藏品孪生对应的。原生的价值在于社群圈层对于创新的认可,在本文就不再展开论述。与实体孪生对应的数字藏品则具有赋能实体商品、艺术品、收藏品的营销以及品牌宣传等主要环节,让数字藏品和对应实体的价值同时获得升值空间。

定价机制一直是传统收藏品与艺术品行业的核心动能,收藏品与艺术品的核心价值被定价机制所衡量和体现。数字藏品的核心价值表现出和传统收藏品与艺术品的相似性,使得在许多方面传统收藏品与艺术品的定价机制对当前数字藏品的定价也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传统艺术品的定价主要取决于艺术品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内在价值包括美学价值、学术价值、历史价值与文化价值,外在价值表现为经济价值。在传统艺术品的一级市场,艺术品的价格取决于其内在价值,但同时也受到经济形势、货币发行、以及相关政策的影响,而其内在价值受到许多客观与主观因素(比如尺寸、材质、流转经历等)的影响,从而使得这些客观与主观因素对艺术品的价格有直接影响。现阶段,我国数字藏品市场处于卖方市场,数字藏品的定价权属于平台,定价机制属于平台主导型议价方式。在平台主导议价的过程中,数字藏品的价格与传统艺术品的价格类似,也会受到诸多展现数字藏品核心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这些主客观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的区块链、发行数量、IP 热度、受众、发行平台、制作团队、应用场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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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未来发展的思考

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重点实验室区块链版权应用中心主编的《数字藏品应用参考》对目前我国的数字藏品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定位,并且数字藏品行业的运营模式以及定价机制也已经初具雏形。但相对于起步较早的海外市场,我国数字藏品行业的经济效益还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数字藏品行业将可能迎来迅猛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正式的数字藏品相关法律法规,本文以现有行业协会公约、发展倡议、风险提醒等政策文件的指导方向为基础,对我国数字藏品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五点思考。

第一,数字藏品平台内容生产模式将从 PGC(专业生产内容)模式向 PUGC (专业用户生产内容)模式转变。现阶段,国内主流的数字藏品平台都是在 PGC 模式下发展的,具体表现为平台与相关领域的历史博物馆和知名艺术家合作推出限时限量发行的数字藏品,并且还需要通过平台的审查与挑选,这样发行的数字藏品,通常一经推出就被消费者一扫而空。而海外主流 NFT 平台则较多采用 UGC(用户生产内容)生产模式,用户可以直接铸造并发行自己的 NFT 项目,但由于用户水平良莠不齐,平台上发行的 NFT 质量也参差有别,只有优质有内涵的 NFT 才会有市场。PGC 对于 UGC 模式的比较优势在于平台更方便进行审查与监管,并且更利于数字藏品版权的确权和维权,有效防止了数字藏品的炒作、洗钱等风险。但PGC模式由于内容创作门槛较高,平台监管体系严格,相比于 UGC 模式存在数字藏品项目的发行效率和发行量较低,以及丰富度和收益相对较低等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主流的数字藏品平台将在保留 PGC 模式的优势同时,从 PGC 生产模式转向 PUGC 生产模式。PUGC 模式数字藏品平台结合了 PGC 模式和 UGC 模式的优点,在保证所有数字藏品接受平台监管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字藏品的质量,并可以有效提高数字藏品发行量,为平台带来更大收益。在未来演进的过程中,可表现为多种形式,比如通过平台认证的用户可以在经过审查后以个人身份在平台上发布数字藏品或平台邀请大量不同领域的数字藏品制作团队或 KOL 入驻,以保证数字藏品的多样性等等。

第二,数字藏品将大量采用数字人民币交易。在生产模式发生转变之后,国内数字藏品的市场规模将会大幅上涨。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中国数字藏品市场将在 2026 年达到 300 亿以上的市场规模。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空间,优化交易手段将成为数字藏品行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趋势。由于虚拟代币的匿名性质,易发生洗钱、诈骗等非法事件,我国明令禁止交易和炒作虚拟货币,数字人民币是可控匿名的,这为构建一个健康的数字藏品市场做好充分的准备。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超 350 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 1.23 亿个,交易金额约 560 亿元,数字人民币的全面普及是大势所趋,数字人民币也将成为我国数字藏品的重要交易手段。

第三,国家将加强数字藏品市场监管。凭借数字人民币带来的数字藏品交易监管能力提升,整个数字藏品行业将会获得极大的发展空间。海外 NFT 市场数字藏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绝大部分体现在二级市场上,但我国现阶段为防范数字藏品的违法炒作与金融犯罪等事件,对数字藏品的流通性有很大的限制。数字人民币交易体系所带来的高监管能力,为政府监管二级市场提供了重要抓手,国家将严格规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数字藏品的发布以及交易过程,严防炒作以及洗钱等事件的发生。

第四,数字藏品平台效应将逐渐减弱,数字藏品的自身价值将逐渐凸显。当前,我国数字藏品的平台效应非常明显,消费者在购买数字藏品时考虑平台背景因素甚至高于数字藏品内容本身。具备知名企业集团背书的数字藏品平台,其上发行的数字藏品往往供不应求,完全处于卖方市场。但同样题材的数字藏品如果是不知名平台发行的,可能就会完全没有市场。这是由于国内数字藏品平台大多基于自己的联盟链,导致数字藏品无法在平台间流通,因此平台背书越强,消费者在购买和持有数字藏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就越少。然而随着未来 PUGC 的生产模式发展,数字藏品卖方市场逐步向买方市场转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消费者在购买数字藏品时将越来越注重数字藏品本身蕴含的价值,而不仅仅是数字藏品的发行平台是否知名。

第五,数字藏品的应用场景将全面拓展。我国当前数字藏品的特性主要表现为两种产品形态和三种产生方式。两种产品形态是一次性单份销售和限量多份销售,三种产生方式是实物的数字化映射、数字化原创作品和数字化作品与实物或权益融合。两种产品形态和三种产生方式的不同组合,为数字藏品的应用带来丰富的可能性。在建设数字藏品应用场景的道路上,我国仍处在探索拓展阶段。当前,应用最广泛的是将数字或实体的艺术收藏品、美术作品等通过区块链技术制作成“区块链作品版权”或“区块链数字出版产品”两类数字藏品。然而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升级开发、数字藏品生产模式改进、交易体系与监管制度的完善、以及人们对数字藏品认知的不断深入,数字藏品的衍生应用场景将会不断扩宽,诸如数字文旅、数字科教、数字金融、数字社交等应用场景,这将极大的促进数字藏品的经济价值再发现。



参考文献
[1] 燕丽,陈博,叶尽染. 2022数字藏品研究报告——NFT:中国价值捕获的分化之路[R]. 算力智库. 2022(03).
[2] 数字藏品应用参考[Z]. 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重点实验室区块链版权应用中心. 2022(07).



编辑|段文秀
审核、责编|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