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发达国家,我国碳市场起步较晚。自 2012 年起,我国在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共七个地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2016 年福建、四川两个非试点区域碳市场成立,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及运作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2021 年 7 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鸣锣开市,标志着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全国性碳市场正式成立。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目前全国碳市场仅纳入年排放量超过 2.6 万吨的电力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 万吨标煤)的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约覆盖了全国碳排放总量的 40% ,总量约 40 亿吨。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共纳入 2225 家发电企业,成交均价 42.85 元/吨,累计成交额 76.61 亿元,履约率 99.5%。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运行平稳,制度体系保障有序,为后续其他行业纳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在一些关键性指标上,与国际上其他成熟的碳市场仍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