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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学沙龙(第五期)在京成功举办

2021-10-26



导 言

10 月 22 日下午,平台经济学沙龙(第五期)在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为主题,就规范公共资源平台服务行为这一热点话题进行深度讨论,并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进行分析与探讨。    

本次活动由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平台经济研究课题组组长平庆忠主持,由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宋庆松老师发表致辞,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北京物资学院教授倪东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丛虎依次做主题分享。在热点讨论环节,数十位来自高等院校、相关部门及保险、物流、信息技术、能源科技等行业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们畅所欲言,共同分享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最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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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平庆忠



以下是活动主要内容: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宋庆松老师致辞

宋庆松在致辞中表示,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作为清华大学重点建设的智库机构之一,借助清华大学学科交叉的优势和清华经管学院对商业模式经济学机制的探索,积极承接国家各部委委派的重大研究课题,为省、市、县等各级地方政府落实发展规划,为企业进行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专题研究,致力于为中国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贡献力量。宋庆松表示,平台经济学沙龙是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在加深产学研合作方面的重要尝试,这一专题活动将会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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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宋庆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李显冬分享了他从四个方面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双重法律属性进行的思考。第一,要注重用系统思维方法来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第二,公共资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共资源交易包括诸多领域,狭义的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是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第三,市场经济以私权保护为前提,宏观调控以依法行政为底线。学界通过对契约自由与经济管制、公法与私法、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三个基础理论的分析来阐述当前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过程之中,运用公私法双重法律手段对其效用予以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第四,私法效率优先概括市场经济一般行为规则,公法公平为本-体现最大多数人之最大利益。公法中信赖保护原则就是私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向公法渗透的结果。随着法律的变迁,尤以经济部门法的滞后性与不合理性突出表现了法域的异化现象,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进行, 在公法与私法仍是相互区分的前提下,公法与私法间频繁开始了种种互动,但这依旧并不影响公法权利与私法权利的区分。公法所指代的公共管理领域的法律关系是从调整对象的角度而言,私法所指代的协商、放任的法律手段是从调整方法的角度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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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李显冬

北京物资学院教授倪东生:公共资源交易的隐性风险和治理模式

倪东生围绕公共资源交易的隐性风险和治理模式进行了分享。倪东生讲到,隐性风险是指制度设计、交易程序安排和交易合同约束之外的潜在交易风险,交易平台是采购改革的第三次大动作,一开始是单位采购,后来是开设政府采购试点或公共资源交易,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推动,最终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倪东生表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最先起于地方政府的交易实践,交易平台规范操作、信息透明,有利于发现公共资源的内在价值,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有利于实现源头防腐的公共治理目标。倪东生认为,要想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使用效果,促使其更加阳光、公平公正,就要更加有效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让平台的使用价值更好的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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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倪东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丛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几个问题

王丛虎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角度提出了三点问题。第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性质定位和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出现,对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具有积极的一面。现行的多头监督格局,实为自我监督、同体监督,但往往导致公共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法律化,离行政监督的内在要求相距甚远。受权力和部门利益的驱使,招标投标监督统一化进程将是一条不平坦之路,建议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归并各类有形交易市场。第二,公司交易平台的内部管理和服务问题。目前,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着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应加强对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的科学化管理,使公共资源管理的效果得到提升。第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应该确保技术中立。王从虎认为,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是同时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不是政府服务,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应是公共服务,实施统一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交易规则。从市场化方向来看,也要鼓励非公有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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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王丛虎


热点讨论:关于规范公共资源平台服务行为

热点讨论环节,参会嘉宾们纷纷围绕“关于规范公共资源平台服务行为”主题进行分享交流,各抒己见,现场学术气氛浓厚。

中关村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会理事长王德忠表示,“公共资源,国之大事,不可不察也”。王德忠介绍到,中关村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会主要聚焦的3件事为:1、基于系统思维的系统研究;2、研究基础理论;3、成立转移全国性的公共资源论坛。在活动现场,王德忠还邀请李显冬、倪东生、王丛虎成为中关村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会理事长理事会资深研究顾问并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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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王德忠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彭新良对意见稿进行细致分析,他表示,公共资源平台分为三类:监管平台、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当前对平台的定位仍然是模糊的,需要加以规范。彭新良指出,公司交易平台不只是实体的交易中心,还是一种综合服务体系,这一体系应该包括一套电子化交易服务监督系统、一套规范的制度体系和一套运营实体,如队伍和场地。此外,彭新良还对第三方接入问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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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彭新良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建文表示,区域内的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对招投标及信息服务平台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对于这类平台的前期投入和后续发展影响巨大。地方政府应当重视探索公共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不要局限于固定交易场所、机构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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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孙建文

中招联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蕾介绍到,中招联合有限公司的定位是通过SaaS模式搭建平台而不做招投标业务。刘蕾表示,政府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式一定会影响同类企业的客户接入模式和收费方式的变更,第三方平台并不全是单纯为了盈利,对于能够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技术和服务的交易平台,希望政府能够予以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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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刘蕾

山西金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智勇表示,如果要求公共资源平台在搭建完成后不允许再向投资人收费,第三方交易平台将无法存续,这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意见稿中对场所融合的要求也制约了第三方平台的发展。韩志勇表示,应该大力推动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平台的建设,推动产业进步。韩志勇认为,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该分为三大系统,一是交易系统,二时服务系统,三是监督系统。其中,服务系统和监督系统应当统一化、一体化,能够进行融合,而交易系统应当具有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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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韩智勇

会后,参会嘉宾进行集体合影。至此,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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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嘉宾合影


供稿 | 平台经济研究课题组

编辑|段文秀
审核、责编|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