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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应用白皮书(2019)》连载之二:版权行业存在的问题

2020-04-16




摘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文化产业正在成为经济的新动能之一。2018 年,我国的版权产业 2019 年,视觉中国的“黑洞图片”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的关注。尽管我国版权行业发展取得了诸多成绩,但是现行版权制度仍旧存在诸多弊端,对版权行业的发展形成极大的制约。


视觉中国的“黑洞图片”事件不仅使图片版权问题受到重视,也引发了有关版权行业问题的深层次思考。近年来,尽管我国版权行业发展已经取得了诸多成绩,但现行版权制度也还面临诸多弊端,对版权行业的发展形成极大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大众版权意识依然较为薄弱,互联网的传播以及资本大力补贴给大众造成了免费观看、使用的误解。原创作者、摄影师、设计师、编剧、写手等为创作付出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出于宣传和推广的目的,其可能放弃某一时间段的版权,但是作者并没有放弃本人享有版权的权利。并且,部分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状况良好,对侵权损失情况不甚了了,企业还可能出于作品传播考虑,放弃了对侵权行为的追索。如何维持版权保护和传播的平衡,兼顾创作者合法权益和群众汲取知识是行业共同思考的课题。
其次,传统版权登记方式费用高周期长,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对于作者而言,每次提交作品版权登记所耗费的时间成本过高,办理流程复杂繁琐,出证的周期长(大约一个月到三个月),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成本费用,从 200 到  2000 元不等,而登记部门并不负责内容审核,只是表面的形式审核。传统版权登记方式给很多企业造成了负担,个人创作者因为操作麻烦甚至选择放弃版权登记。
第三,法律途径维权困难,司法保护力度不够。我国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所有原创者的作品在受到侵权时,剽窃者并不会主动承认抄袭,更多是采取不予回答或拒不承认的态度,原创作者在维权时需要举出能够被法律认可的版权证明。即使能够举证,也能难达到满足法庭要求的证据。而且,花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进行诉讼,周期长、流程复杂,即使被判胜诉,所获得的赔偿非常少,因此,当版权受到侵犯时,作者权衡利弊最终往往都选择了放弃维权。进入数字时代以来,每天产生海量的作品在互联网上产生、复制和传播,很多作品侵权发生在网上,把电子存证作为证据来源往往成为用户的选择。但是电子存证存在虚拟性、脆弱性、隐秘性和可篡改性,不能满足法院采信的要求或者增加了法院审理的难度。
第四,司法处理侵权案例的效率低,处罚力度也不够。以图片行业为例,在一个侵权事件里,被侵权图片往往以万张计,但法院在受理侵权案件时,按照一张图片为一个案件进行立案,全国各级法院每年仅受理不到 2000 件图片侵权案件,目前的司法效率还难以应对。同时,我国法律对于侵权的惩罚力度较小,例如目前图片行业内的侵权案件,一张侵权图片的赔偿金额最高仅为 1000 元(包含律师费)。又例如,2017 年大热的《楚乔传》原著被判侵权,仅赔偿原作者 5 万元。
第五,版权运营模式有待创新,亟待规范。以视觉中国为例,其版权运营主要依赖“侵权警告”和“侵权诉讼”来获取收益的模式,在实践中存在对“未侵权者发送侵权警告”或“对本无版权的作品主张权利”等问题,从而引发了自媒体及部分社会公众的不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当前版权运营模式存在着较高的投机风险。促进版权运营模式的多样化和创新发展,是当前版权产业应尽快予以解决的难题之一。
第六,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需调整。版权产业为了支持和促进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设定了“避风港原则”,其在本质上是对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的适当减免,以便其在产业发展初期能够生存和发展。但是,随着全球版权产业已经走向成熟阶段,而且版权核实技术和手段也不断丰富,权利人无理由继续为侵权做出让步,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履行更为严格的版权审查义务。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更为严格的责任,此举将有助于减少自媒体版权侵权,也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版权运营中的“不当侵权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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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彩霞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应用白皮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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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彩霞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研究员,MBA,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主任审核员资质。曾参与编写《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中信出版社),《互联网金融与小微金融竞争力报告(2015)》(中国财政出版社)等书籍。曾负责报告包括《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2019)》《区块链技术应用白皮书(2018)》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块链、数字经济及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