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应用白皮书(2019)》连载之三:版权+区块链技术应用之一——文库

2020-04-24





摘要:

近年来,我国网络文学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盗版侵权行为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复杂多样,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的存证、取证和保护方面已经开始了小范围实践。然而从根本上解决,仍制度、技术、司法等多管齐下。


数字阅读市场格局

根据《2018年度中国数字阅读白皮书》显示,截至 2018 年,中国数字阅读整体市场规模已达到 254.5 亿元,同比增长 19.6%。其中,网络文学市场是数字阅读的重要细分市场。预计 2018 年中国网络文学行业市场规模将超 80 亿元,达到 80.8 亿元左右。网络文学企业版权运营收入保持高速增长,且在整体营收结构中的比重明显提升,未来将成为大型网络文学企业的主要营收增长动力。

从市场格局来看,目前,我国数字阅读市场已经形成了以阅文集团、掌阅科技和中文在线三大企业集团为主的市场格局,三大企业合计营收在行业总营收中的占比达到 69.1%,市场集中度高。新进入者在内容资源、用户积累、企业实力等方面难以形成竞争力。然而,直播、短视频兴起带来的娱乐多元化,大量抢占了数字阅读用户的时间。用户付费率下滑、网文大 IP 效应减弱等问题层出不穷,三大数字阅读巨头市值锐减。公司平台及自营平台渠道平均月付费用户数从 2017 年的 1110 万下降至 2018 年的 1080 万,付费比率从 5.8% 下降至 5.1%。


数字阅读版权保护情况

根据艾瑞咨询数据,2018 年中国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规模为 58.3 亿元,网络文学的盗版损失占到了同期市场规模的 58.3%,远高于数字音乐的 5.9% 和网络视频的 14.3%。如中文在线 2018 年向司法机关提起的侵权诉讼案件达 1200 余起,包括美国苹果公司在内的数十家公司也公然侵权。

随着技术发展,网络文学的盗版打击难度愈加增大,盗版行为在朝隐蔽化和地下化发展,盗版侵权形式日渐增多。

第一,擅自将创作者的网络文学作品在传统媒体上进行大量传播。一般表现为没有取得网络文学原著作者同意下,擅自私下把其作品通过一些手段,如将网络上的好的文章或小说,进行下载摘录且在没有得到原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发表,以获取大量经济效益,这其中会牵涉到著作权、出版版权等许多法律问题,是一种显性的侵权方式,这种侵权的管理和维权难度比其他类型的较低。

第二,盗版链接与非法复制转载网络付费文学作品。盗版链接分为盗版链入和盗版链出两种。盗版链入是一种非常隐秘性的方式,用户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自以为是正版网站刊载内容的体验,然而其实花费的流量指向的是盗版的网站。并且,因为盗链的数量庞杂监管困难相当大,原告想认定盗版链接违规,需证明“流量指向盗版网站服务器”。

第三,非法复制网络收费作品。这种方式具体有显性侵权、隐性侵权两种。普通的盗版模式为显性,比如没有经过原作者的许可就采取对原文手打或者直接进行复制等方法直接把作品在互联网上大范围的转载。在不完全统计下,我国的盗版文学网站的数量约为 53 万家,每年盗版市场的利润高达 50 亿元。目前国内 1400 多家文学网站中真正拥有版权的也只有 4.3%。

隐性的方式是一些只提供在线文档分享的网站,对自己网站的用户自由提供在线上传、下载和阅读资料等服务,不会直接提供盗版内容,但其行为同样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百度文库,豆丁网等。最明显的特点是运营的平台、内容的提供者和下载者这三方互相分离,“第三方平台”的侵权也是当今法律界出版界争论的焦点。

可以看出,目前网络文学盗版形式多样,并且,在版权保护过程中还伴随以下难点问题:

  • 网络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不够明确

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与传统文学作品侵权行为认定有一定区别,互联网传播速度快,对某一个作品的侵权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传播到很远,在认定损害时有所不同。网络文学作品的传播也较为方便,实现侵权行为较为容易,所以需要先确定侵权的范围,再确定损害的程度。在著作权法的内容中,对作品只注重保护表达,而不重视思想抄袭,是其基本原理之一。网络作品与传统文学作品相比,被抄袭、剽窃的现象更为严重普遍。网络作品中的一些情节属于思想抄袭还是表达方式抄袭存在争议。

  • 网络的特点导致取证困难

在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对侵权行为出示证据,侵权行为的证据一旦被删除,很难找到痕迹或恢复,在取证上形成困难。网络用户只需进行简单操作,就可以随意修改或删减信息,并且不留下任何证据,导致原始证据的取得异常困难,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失去很多直接的事实证据,带来诸多不便。

  • 网络作品维权的成本过高

与传统文学作品相比较而言,互联网的传播性和浏览随意性使网络文学作品被复制粘贴的难度降低,只需付出很低的技术能力、精力和财力,侵权人就可以达到对网络文学作品盗版的目的。由于社会环境的条件限制,网络文学作品受到技术措施的保护程度很低,许多技术保护措施总是被更新换代的反技术措施所破解,技术手段的狭隘性使得著作权人只能向法律求助,而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不完善。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著作权人很难从数据量庞大的网络信息中找出权利被侵犯的证据和侵权人的相关真实信息,继而使著作权人无法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侵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在现实中的距离也相差甚远,使著作权人维权增加了难度。当提起诉讼时,著作权人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这一系列现实条件使著作权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成本变得十分高昂。著作权人维权的成本过高,造成侵权和盗版的现象屡禁不止。

  • 免费和共享的观念阻碍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

互联网发展至今,其中大部分信息都是无偿获取、免费使用的,据统计数据表明,从 2002 年开始,网站采用收费的模式获取利润,只有点击量较高的长篇网络文学作品属于收费阅读范围,还有一部分散文、短篇小说等依然是无偿阅读。在长期免费的年代,民众已经形成文学、音乐、电影都应该是无偿浏览的思想惯性,这种思想惯性给网络文学盗版的出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 2001 年之前,我国对关于知识产权的了解不充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紧跟国际的步伐,以至于民众的知识产权观念缺失。

  • 作者打击盗版意愿不强烈


在网络作家群里,打击盗版的意愿不强,盗版问题对他们影响甚至是正面的。因为现在大部分的网络文学作家没有掌握作品版权,是否盗版对他们的收入没有影响。而盗版商的作品分发能力强大,一定意义上成为作者免费的推广平台。

  • 法律赔偿低


在判赔力度方面,虽然各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均给予网络文学侵权案件更高的关注,并且陆续产生了一批较高判赔的司法案例。但整体网络文学侵权案件的判赔数额,仍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加之漫长的诉讼周期,整体上难以给侵权人造成实质压力。例如,《楚乔传》原著作者被判抄袭,仅赔偿 5 万元。


实践案例

深耕区块链存证、取证的初创型区块链企业较多,包括数秦科技的保全网、纸贵科技、中经天平以及安妮股份的版权家平台等。以纸贵科技为例,其自主研发的 Zig-Ledger 联盟链底层技术,支持文娱、供应链金融、物联网、数据安全等多个行业场景应用。纸贵科技深耕文化行业,通过区块链技术保护版权、重塑版权价值,并与陕西省版权局、杭州市之江公证处合作,提供版权确权存证、侵权取证、在线公证、法律维权、IP孵化的全生态服务。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版权存证和侵权取证。版权存证证明版权的归属;侵权取证用来维护作者权益,对侵权证据进行固化。
对于版权所有者来说,在作品首次发布之际,则可利用第三方区块链数字存证平台服务进行上链进行存证,区块链将利用电子签名技术将对作品和著作人进行一对一的关联,并用时间戳技术则为其进行发布时间标记。后续版权所有者一旦发现有侵权的行为发生,则可以在第三方数字存证平台进行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代码识别,并将这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信息计算成哈希值,上传至所采用的区块链数字存证平台中,并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互联网法院。
从目前来看,区块链技术在网络文学领域主要应用的领域为:区块链存证和区块链的取证以及侵权保护。
第一:可操作性强,可通过第三方区块链数字存证平台或者API接口的形式,可以单个或者批量上传,将需要认证的信息上链,并将利用电子签名技术对作品和著作人进行一对一的关联,并用时间戳技术为其进行发布时间标记。
第二:法院认可度高。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特征。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性、可追溯、不可更改和永久保存的特性,可以加持证据的有效性。尽管电子证据是可以用来作为证据来源,但是电子证据存在虚拟性、脆弱性、隐秘性和可篡改性,通过区块链技术的手段,可以进行证据的加固和永久保存。区块链技术的特性与证据存证和取证方面匹配度非常高,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通过司法区块链,维权者可实现从创作到维权所有内容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有效解决了作者身份确定难、作品形成时间及内容固定难和侵权证据取证难等问题。司法区块链接入了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多个节点,共储存电子合同、数字版权和金融类数据超过1200万条。数据存储量每月呈快速递增状态。
但是,区块链技术没有整体上解决网络文学盗版的问题,比如隐蔽侵权检测、发现侵权源头、创作者维权动力不足问题、司法赔偿的问题等。目前只是小范围初级应用,包括版权存证、取证环节,没有触及主流企业,还在小范围实践阶段。网络文学盗版问题沉疴已久,只有制度、技术、司法以及大众的知识普及,多管齐下,才能达到整体的网络文学环境的改良的目的。


白皮书预购须知


高彩霞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应用白皮书(2019)》
如有购买装订版白皮书《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应用白皮书(2019)》需求,请联系高彩霞老师,联系方式:gaocx@sem.tsinghua.edu.cn。



高彩霞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研究员,MBA,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主任审核员资质。曾参与编写《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中信出版社),《互联网金融与小微金融竞争力报告(2015)》(中国财政出版社)等书籍。曾负责报告包括《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2019)》《区块链技术应用白皮书(2018)》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块链、数字经济及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