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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培 徐鹏 孙沛: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创新|《产业转型研究》专刊报道

2023-04-04


 

导 读

《产业转型研究》专刊前六期刊物在发行后收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产业界的一致好评。日前,《产业转型研究》专刊第七期刊物已正式刊发。本公众号会对《产业转型研究》专刊第七期中所收录文章进行持续报道,欢迎各位读者关注。

本文为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罗培、徐鹏以及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孙沛联合发表于《产业转型研究》专刊 2022 年第 12 期 总第 340 期的文章,特此分享,以飨读者。


△《产业转型研究》专刊第七期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创新


文/罗培  徐鹏  孙沛

罗培、徐鹏: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

孙沛: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传统的要素市场比如资本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大宗商品市场等已经发展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而数据要素市场,虽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局部领先,但在数据要素市场的规则制定、体系建立上,由于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各国仍几乎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中国数据产业的发展正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机遇,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释放数据红利、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增长必须进行机制上的创新,在数据流通交易运营机制上进行系统性思考和创新。    


机制上进行系统性思考和创新。


PART 1


   
建立创新有效的激励机制      

   

 
政策激励方面  

 

   

   
一是建立和完善治理规则体系。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并对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建议加快组织研究制定国家《数据资产法》和相关细则,以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明确数据资产在生产、流转、交易等过程中的权利边界;确定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框架,包括准入机制、定价规则、交易规则、安全机制、监管体系等。地方层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数据条例和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验证和完善。


二是积极推动数据资产入表。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在政府部门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协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与业务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联系机制,提升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治理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推动数据要素资本化核算。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会计核算制度,明确核算范围、核算分类、初始计量、资产处置等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事项,准确、全面反映数据生产要素的资产价值,推进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推动数据要素资本化核算,探索数据资产列入政府和企业财务报表。

三是探索制定相应的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引导和支持数据交易市场和生态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推动将企业采购数据费用纳入研发投入费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探索企业共享公共数据的税收抵扣政策,鼓励企业共享公共数据。试点认定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对所认定企业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基金和银行支持,建立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基金。试点探索建立个人数据来源者的收益补偿机制,平衡供需分配不公平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因地制宜建设运营差异化的数据资产交易子平台。



 
市场激励方面  

 

   

   


一是探索开展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服务。数据资产金融服务。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提供质押标的处置变现、风险代偿和评价估值服务。探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支付结算中的应用,打造符合数据交易特征的支付结算体系。选择合适地区、行业,开展产业数字金融试点,探索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建立交易信用风控模型,打造中小企业融资新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综合三农有关数据,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农民农户农社”三级信用体系,以农村金融改革为切入点,推动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二是稳步推进数据资本化。探索“数据入股”允许数据需求方以股权对数据持有方的特定数据权益进行置换;探索“数据出让金”制度,创新“数据招商”新模式,推动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逐步转向“数据财政”。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在贵阳率先开展数据资本化试点。



 
道德激励方面  

 

   

   
试点开展“数据公益”行动,打造“数据公益”品牌。鼓励支持企业共建共治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促进全社会数据创新应用。鼓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积极参与和建设开源社区,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关键技术和创新应用发展。




PART 2


   
建设高水平数据交易市场      

   

 
做好顶层设计规划  

 

   

   


近年来,我国数据交易市场整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交易平台数量和市场规模大幅增加,各类衍生服务如数据清洗、数据托管、数据技术交易等已经趋向成熟。但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大数据交易规范和交易规则,交易主体、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定价都尚处于探索阶段,有必要厘清一些关键的原则性问题,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一,“所商分离”。借鉴证券市场交易所与券商相分离的经验,建立数据交易所与数据商相分离的市场运行机制,构建所商分离的流通生态体系。

第二,数据交易所。一是数据交易所必须由国有资本控股,可以由政府直接出资,也可以由国有的数字化企业投资,在股权设计上可以采用多元化股权、混合所有制结构,但要保证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对数据交易所的管控可以保证数据安全,还能进一步建立信任、打破“数据孤岛”,在交易中确保公平公正,杜绝灰色交易的发生。二是明确数据交易所的法律地位,大数据交易所是所有数据交易的枢纽。一方面,通过统一的大数据交易平台进行各类数据交易,可以增加数据交易的流量,加快数据的流转速度,提高数据交易效率。另一方面,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还能一定程度上解决货不对板、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打击地下非法大数据交易。在这个平台上,还可以为数据商开展数据期货、数据融资、数据抵押等衍生业务。三是确立数据交易所的平台职能,做好登记、撮合、交易、监管等各项服务。数据交易所不仅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等服务,还可以根据实践的发展,参与大数据交易的资金划转、结算,进行数据商品的交付。对平台上各类交易,数据交易所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职责。在市场主体准入上,数据交易所要对交易主体进行备案,对交易数据的真实性、来源合法性进行考察,在数据安全方面,数据交易所要对交易的数据和交易行为进行适当监管,确保涉及国家安全的数据不被非法交易和转移。

第三,“数据商”。“数据商”指具备一定数据、技术和商务资质,可提供交易标的开发、标的承销与交易撮合等推介与辅导业务,自愿遵守流通交易规则的企业组织。数据交易并非只需要数据提供方、使用方和交易平台三方,还需要数据撮合、加工、评估、定价、存储以及交付等相关市场主体,这些市场主体就是“数据商”。“数据商”突出技术属性和市场化属性,在交易所授权下负责将非标准化数据转化为标准化产品。

第四,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数据服务中介机构指开展合规认证、安全评估、数据保险、资产评估、人才培训等服务,自愿遵守流通交易规则的企业组织。着力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加快构建数据要素社会信用体系。



 
完善制度规则体系  

 

   

   
01|建立上链登记确权制度


探索建立数据资产、交易主体上链登记确权制度,确保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可信。

02|加强数据合规管理

成立数据合规委员会,建立合规会审机制,确保数据资产合规登记权威性。

03|建立可交易数据的可追溯系统

无论是数据的管辖权、交易权、所有权、使用权或财产分配权,都需要对数据有全息的可追溯过程,并且保证是不可更改的,区块链在这方面的应用很有前景。建立可交易数据的可追溯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保证交易的真实、准确、有效。

04|建立数据价值分类体系

有的数据天然就是资产,有的数据需要加工才有价值;有的数据价值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有的数据价值存在显而易见的时效性。这就需要有一套对数据进行分类的操作标准和评估体系,以便数据的后续利用。

05|建立数据产业持牌体系

以后参与数据领域加工交易的市场主体都应该像金融机构那样,是持牌的、有资质的。只有持牌机构才能对政府数据、商业数据、互联网数据、金融数据等进行系统的采集、清洗、建模、分析、确权等,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建立数据产业持牌体系,促进全国和地方的数据资产安全交易、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



 
打造新型交易平台  

 

   

   


数据资产和数字化资产能够交易的前提是权属明确,能够高质量交易的基础是可信交易。采用区块链技术和隐私计算技术,结合 IPFS 分布式存储技术,可实现有效确权、可信交易,让“数据可用不可见”。

一是建立“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算不可识”技术平台。通过采用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可信计算环境、数据沙箱等隐私计算技术,在不泄露原始数据的前提下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分析、处理与验证,实现数据在加密状态下能够被用户使用和分析,实现数据可证去标识,从而在保证数据所有者权益、保护用户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同时,充分挖掘发挥数据价值。

二是采用IPFS分布式存储技术保障数据安全。目前的数据网络主要是建立在传输控制协议/网际协议 TCP/IP(Transmission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超文本传输协议 HTTP(Hyper Text TransferProtocol,HTTP)基础上的,这种中心寻址的传输控制模式在安全性、访问效率、开放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目前兴起的分布式存储技术,正在改变着原有数据中心的运营模式。以星际文件系统 IPFS 为代表的分布式存储,能够高效地利用数据存储资源,同时采用内容寻址提高了数据存储的安全性,消除了域名攻击等安全隐患。同时,分布式存储还能降低存储成本,提高数据传输效率。

三是采用区块链智能合约保障数据资产有效确权。数据资产化需要对最基本的数据价值单元进行确权和登记,并保证其在交易过程中的公平性、可信性。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为数据资产化提供了可行的底层技术,能够确保数据流通中技术层面的公平性。通过架构在区块链上采用智能合约而产生的权益证明,在数据资产化领域具有广泛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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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打造创新高效的运营模式      

   

 
加强数据要素供给  

 

   

   


当前我国数据交易平台存在活跃度低、交易量不足等情况。究其原因,除了当前数据交易处于起步阶段外,数据交易产品供给不足是关键原因。为了更好地激活数据要素市场,需要切实加强数据要素供给。


01|建立数据要素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构建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评估和管理机制,促使数据生产者规范数据结构、提升数据质量,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数据产品像现代工业品一样形成流水线、标准化的操作和生产模式。


02|加快公共数据供给


由公共数据管理机构统一授权运营,通过建立公共数据成本核算机制,参照行政管理类、资源补偿类收费标准和流程,指导对市场化主体进行收费。

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民经济发展中生产生活的各方面,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数据的应用,自 2020 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公共数据运营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战略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政府数据授权运营的基本特性是将数据作为国有资产进行市场化运营,而且将数据处于政府数据运营服务单位的控制当中,不仅确保数据安全,而且使得政府数据的经济效益能够留在当地,为地方政府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该模式不对政府数据进行精细确权,而是由市政府将全部的部门数据市场化运营权集中交由本地国有企业,既避免了数据确权难题,又保障了相关主体的数据权益。

国内较早探索政府数据资产化运营的是贵州省,2014 年 11 月成立了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定位是政府数据运营企业,主要职能包括政府数据汇聚、政府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开放三个方面。

成都市将全市政府数据的市场化运营权集中无偿授予成都市大数据集团,搭建了成都市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出台了《成都市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办法》,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提供政府数据产品和服务,同时实现政府数据资产的保值增值。

上海市于 2021 年 11 月通过的《上海市数据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明确了要“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规定“被授权运营主体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数据开发利用,并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托公共数据运营平台进行交易撮合、合同签订、业务结算”。

广州数据交易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监管下,采用“一所多基地多平台”体系架构运营。按照“省市共建、广佛协同”的思路,引入央企控股及省市区龙头国企优势资源建设,为区域数据交易服务设立多基地。广州交易集团负责广州数据交易所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在公共服务数据方面,深圳、贵阳在电力、气象等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

电力数据方面。近年来,深圳供电局构建制度规范化、组织一体化、沟通多元化的数据治理体系,获得数据管理成熟度(DCMM)四级认证。深圳供电局积极开展跨企业数据安全交换关键技术研究,构建了南方电网首个自主可控的电力数据要素流通基础设施——联邦学习平台。深圳供电局印发了国内电力行业首份数据开放分类分级指南,参与编制《电力大数据共享规范》等行业标准。深圳供电局遵循数据资产管理的标准框架,已建成电力数据开放运营平台,实现电力数据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支撑电力数据资产的运营。深圳供电局于 2018 年开始打造首个电力数据产品——“电力看征信”,该产品构建了一套基于电力数据的企业征信指标,包括用电状态、电费缴纳、用电量、违约行为共 4 大类 23 项征信指标,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新的维度考察企业的信用情况,支撑征信机构开展贷后预警、空壳企业识别、信贷反欺诈、授信辅助等业务,已为超千家中小微企业发放了逾十亿元的融资规模,目前“电力看征信”已在深圳数据交易所上架。此外,深圳供电局还围绕政府在政务提升、改善民生、城市治理等方面的需求,打造了“双碳大脑”“电力看经济”等系列数据产品,融入深圳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

气象数据方面。2022 年 11 月 7 日,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和贵州省气象局的指导下,由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普华永道中国、贵州省气象信息中心联合编写的《气象数据估值系列白皮书之一:解锁气象数据价值新方程》,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次发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发了包括气象数据在内的系列行业数据专区,气象专区经过半年运营,已完成 600 余万元交易额,为气象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优质的交易环境和载体。优化规范了气象数据交易流程,在保护供需双方利益的同时,促进交易过程更加安全合规、方便快捷。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将持续构建气象数据“供给-中介-需求-流通交易”产业生态体系,积极推动气象数据价值释放的制度及理论基础建设。挖掘气象数据应用场景,培育气象数据市场价值意识及交易习惯,激发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潜能。


03|推进企业数据供给


推进企业数据治理制度建设,认定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建立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税收引导和优惠政策,探索“以数抵税”制度,研究出台面向企业开放共享数据的数据税收抵扣政策,推动企业数据资产流通交易。

企业是数据要素开发的市场主体,在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传统企业的商业模式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作为企业的新型资产,企业的数据资产增长越来越快,价值越来越大,因此必须要建立企业数据治理制度,用以规范和开发企业数据资产的价值。

推进企业数据治理制度建设,首先要区分信息化和数字化的不同。信息化主要是向企业内部发力,通过内部协同实现降本增效,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数字化主要是向企业外部发力,用外部协同的方式挖掘链上数据资源的价值。因此,我们不能用简单的信息化思维推动数字化的发展,也不能用简单的信息化队伍解决数字化的问题。企业数据治理制度,是针对产业链、产业生态,规范企业数据资产的管理和流动方式,其核心是促进数据在企业、产业链、产业生态之中的流动,推进数据确权、定价、流通、交易,促进数据价值实现。

推进企业数据治理制度建设,要点是依据《意见》要求,基于数据治理的五项核心内容,参照数据治理体系参考框架,结合各地政府相关数据条例和企业发展现状与需求,积极探索适合企业自身的数据治理规范体系,具体包括:

一是编制企业“数据治理制度”。如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一样,数字时代的企业需要建立“数据治理制度”,用以规范企业内的数据采集标准、云数据系统、数据流通规范、数据资产化标准、数据资产管理规则、企业间的数据交易基本规范、数据产品开发规范等。建立这一制度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至关重要,实施这些制度将会是企业是否开始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标志。

二是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在企业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设立副总裁级别的“首席数据官”,负责配合主要领导进行企业数据要素的开发工作。首席数据官要从数据基础设施、资产数字化、数据资产化、数据流通与交易、产业链数据服务等视角,做好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规划、业务模式创新和产业链重塑。

三是打造企业云、链系统,提升企业数据质量。推进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通过打造企业云、区块链应用系统,从信用体系、数据架构、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标准等方面规范企业数据质量管理,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四是引进数据封装技术,形成企业数据资产。面向企业内外的各种应用场景,对企业全场景的数据进行封装,并建立数据资产台账,为将来的数据资产进入财务报表奠定基础。此外,要积极探索企业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并站在产业链角度,建立这些数据资产包的定价与交易规则。

五是以资产数字化为入口,建设企业数字空间。积极引入 WEB3.0 技术,建设面向企业内、产业链、终端客户的数字空间。打造数字空间的基本入口是企业既有资产的数字化,也就是应用各种数字技术对企业的固定资产、人力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实时穿透,建立其在数字空间的映射,并形成企业的数字孪生模型。

六是面向产业链和产业生态,探索数字空间对接、数据资产交易机制。在产业链和产业生态里开发利用数据要素才更有价值,企业的“数据治理制度”也必须要站在产业链和产业生态的角度,积极探索企业数字空间与数字产业链的对接方式,企业数据资产如何参与产业链上数据资产的价值创造,从而让企业通过数字产业链完成更加彻底的数字化转型。


04|鼓励个人数据供给


探索“个人数据信托”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个人数据参与财产分配,提高个人参与数据流通应用的积极性。

05|建立“数据+算法+算力”的新型数据资产体系


依据数据要素化和要素数据化理论

建立“1+3+3”数据产品体系    

就是数据,是有价值的数据;

第一个③ 和数据处理中心有关,指的是交易数据处理中心的存储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

第二个③       是算法、人工智能、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一切数据交易的前提是要素数据化、数据要素化。各种场景中所产生的数据,要经过加工处理从而形成可观测的数据。数据要发挥作用,市场就需具备统一的数据标准,数据也要符合要素市场质量方面的要求。

这样的数据经过加工后,可通过各类数据中心通信、存储、计算等程序。数据交易中心的通信能力、存储能力和计算能力通常也决定着数据资产的质量,所以这三项能力也可以作为交易的标的。未来国家间数字化能力比拼的基础就是数据中心服务器的数量以及计算能力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数据资源越强大,国家数字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就越强。预计到 2025 年,在“新基建”推动下,我国将新增超过 2000 万台服务器。数据处理中心如果有闲置的存储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可以在数字交易所挂牌买卖。目前大量的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升级下缺乏这三大能力,而另外一些互联网企业数字资源丰富,两者应该在数字交易平台的撮合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最后,在数据处理中心的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的背后,实际上还涉及软硬件方面的算力、算法、解决方案。中国目前有 13 个超算中心,很多超算中心的算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地利用,应该将一部分超算资源腾出来进行交易;很多数学家和程序员开发、优化的算法也可以进行交易;数字信息处理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各类数字软件都可以在数据交易所中进行成果的资产变现。

2022 年 2 月,我国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 8 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 10 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至此,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2022 年 9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发布会,“东数西算”工程 8 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建设方案均进入深化实施阶段,起步区新开工数据中心项目达到 60 余个,新建数据中心规模超过 110 万标准机架。随着“东数西算”工程的实施,8 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将形成区域集中性超大规模的存储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为“1+3+3”数据产品体系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产品。


06|加快培育大数据资产


依据要素数据化理论,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从实体空间向数字空间迈进并深度融合的场景,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并创造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资产。下面举两个示例。


数字CBD

土地要素开发的一个代表中央商务区(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其主要的传统产业就是写字楼等企业服务和商业街等生活服务。因为 CBD 的土地资源有限,其经济承载能力也是有限的。但如果把 CBD 延展到数字空间中,就可以突破土地资源的限制,数字 CBD 既是物理 CBD 的映射,又可以在虚拟世界中不断拓展自身的数字空间,并在数字 CBD 中开发数字文旅、电商购物、办公共享、游戏交友等大量新商业模式,从而大大提升 CBD 传统土地要素的经济承载力。数字 CBD 可采用 Web3.0 的发展模式,从统一技术底座、统一大市场底座、创新体系等方面探索 Web3.0 的数字空间创新场景,从而创造出大量有价值、有市场的数据资产。

小微企业智能信贷    

针对域内小微企业以及小微企业融资产品的发展实际,面向小微企业推出融资产品,融合政府部门开放数据、行内数据以及第三方商业数据,通过联邦学习与多方安全计算解决“数据孤岛”和用户隐私保护的难题,研发了面向全域小微、科创企业的在线智能授信解决方案。该方案基于多方数据,实现企业智能分类;通过数据驱动,实现在线、多维度建模,智能化授信;优化信贷流程,贷款线上一键申请,线下便捷用信,有效解决小微、科创企业贷款申请难、资产评估难、额度满足难等问题,并提升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企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有诚信、有经验、有纳税”,产品的风险控制由银行与公共信用中心或大数据交易所对接系统和模型数据来做的,联邦学习技术在银行和公共信用中心或大数据交易所部署子模型,无须各数据方披露底层数据即可进行联合运算。


07|大力发展数字化资产

数字化资产由于权属明确,存量和增量都十分巨大,且需求明确和旺盛,可快速提高交易平台的交易标的供给,活跃交易量,提升交易额。比如:


文旅融合:数字门票+数字藏品


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气候环境,旅游景区众多,旅游季节较长。自“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和“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意见发布以来,贵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和旅游产业化,积极主动打造“双一流”旅游目的地,并在文旅项目建设、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艺术创作等多个方面成果显著。(“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面向景区游客,打通票务体系,根据旅游景区需求,发行数字门票,可结合景区特色元素发行特色数字藏品,宣传贵州文旅产业。

文体融合:创造 IP 数字产品

国潮文化的崛起是消费者对于中国文化 IP 的认可,在此背景下,国产运动品牌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对于李宁、安踏、鸿星尔克等拥有较大品牌影响、较好产业基础的国产运动品牌而言,产品结合中国文化 IP,既可以满足“Z世代”人群的情感需求,也可以推动品牌创造价值、创新发展。尤其对于鸿星尔克品牌而言,该品牌在灾情中展现的社会责任感,不仅受到消费者好评,也得到了官方关注,但“破产式捐款”后蜂拥而至的“野性消费者”已经逐渐恢复理性,创新性不强、吸引力不足成为制约该品牌发展的关键问题。

面向爱国青年、文艺青年等,建立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与上述国产运动品牌、中国文化 IP 等联合发售数字藏品,推广品牌、文化的同时,满足消费者的爱国热情;建立数字藏品创作平台,鼓励消费者结合中国文化 IP 自创产品,该产品一旦用于生产、销售,创作者将得到收益回报,或搭建游戏场景,将该产品用于数字人穿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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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数据产业生态  

 

   

   
01|打造数据产业集群


围绕数据要素从产生到发生要素作用的全过程,结合本地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引进、培育和发展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数据产业,打造数据产业集群。


探索“数据招商”模式
推动政府数据资产交易


打造特色数据产业集群

组建国有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试点基于“政务数据”“卫星数据”“工业数据”“交通数据”“健康数据”“文旅数据”等典型数据集,以场景为载体,以数据为核心,结合“飞地经济”“虚拟产业园”等新模式,创新“数据招商”机制和模式,由政府制定规则并监管数据,引入市场主体开发数据应用并运营,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共建数据价值化产业集群,共享数据价值化收益。

打造特色“数据产业园”

“数据产业园”是专门设立、为数据交易服务的特色化园区,吸聚、孵化数据资产法人实体,打造特色数据产业链,探索建立数据交易相关服务体系、监管体系。

“数据产业园”是虚实结合的产业园,既有实体空间承载数据资产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服务机构、监管机构等,也有跨越空间的“飞地”以连接远端的企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资源。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建立数据产业企业库
聚焦重点领域,大力引进和培育“数据商”。


大力引进、培育和发展“数据中介”,鼓励它们在数据交易所登记,并为其颁发“数据中介凭证”。建立数据产业企业库,为数据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培养合格的以数据交易为核心的数据型企业。

培育库将容纳科技、金融和法务等各类资源,根据企业多元化发展需求、服务商差异化能力,形成一套审核、入库、培育、出库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符合相关部门认证和由专家评审成绩合格的企业可获得入库资格,并申请入库企业资助。培育库帮助企业走向资本市场,助推企业快速成长。

为提供完整且针对性强的咨询与综合增值服务,培育库将聚集各类服务商,以及来自政府的相关服务与配套如入库企业资助、异地迁入本市的规模以上数据企业资助、优质数据型企业认证奖励性资助等。

02|推广“开放群岛”开源社区

培育数据交易大市场需要汇聚数据提供方、数据参与方、数据商、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厂商、监管机构等多方参与者,共同构建并参与数据要素生态体系。深圳数据交易所联合国家智库、国家单位、高校、大型金融机构、大型互联网公司等 50 家发起单位牵头成立的国内首个国际化自主可控隐私计算开源社区“开放群岛”,对隐私计算技术开展跟踪和研究,在避免隐私泄露、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对外服务以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开放群岛”开源社区将充分整合政、产、学、研等多方资源,依托数据交易场景,让技术需求方先行,探索数据要素流通过程中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与落地应用。通过开源协作,有效提升技术开发与迭代能力,降低开发门槛,集社会力量促进技术创新与融合。同时,面对实际应用中复杂多样的平台技术解决方案,开源协作有利于实现跨数据、跨平台、跨行业互联互通,满足数据交易多场景技术需求。开源有利于实现“阳光监管”,加强与监管机构互动与合作,推动建立多方协同监管机制,快速推动形成行业领域事实标准,帮助深数交推动更好的业务成果。一个有活力的开源社区与优秀人才之间可以相互成就,高质量的大数据人才、开源人才、技术人才通过贡献专业与技能参与社区建设,同时社区也可以帮助开发者、贡献者沉淀技术和积累经验,实现自我提升。

03|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技术

社会经济系统运行中的各种数据每时每刻都在产生,理论上是按照指数方式增长的。面对日益增加的海量数据,如何让数据再产生更加有价值的数据,离不开人工智能技术的持续进步和不断迭代。实际上,人工智能近些年的巨大进步就是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反过来它也必将对数据的加工和利用模式带来新的革命。没有人工智能,存储、通信、算力再强,都没有办法应对爆炸式增长的数据,无法让数据真正产生持续性价值。



 
拓展国际数据市场  

 

   

   


数字贸易是数字化和全球化发展到一定时期而形成的一种新型贸易模式。尽管数字贸易发展迅速,但目前国际社会对数字贸易的具体规则并未达成共识,在数据跨境流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还存在较大分歧。究竟数据贸易应该秉承什么样的原则,可以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数据终端销售全球一体化。有记忆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的智能电子产品,应该规定可以在全世界进行自由贸易流通。某些国家基于莫须有的国家安全考虑禁止网络产品、通信产品在本国流通是对 WTO、对全球贸易统一市场的破坏。

二是数据资源属地化。但凡是智能终端产品,只要有操作系统、通信功能、存储功能,都一定有存在后门的可能。应对的关键在于将服务器属地化,进行物理隔离。比如苹果、特斯拉的数据库都在中国境内运营,而中国企业在美国建设的 5G 基站,其背后链接的云、服务器也都在美国境内。

三是有序推动跨境数据资源互访。在互联网流量、带宽付费量、互联网搜索量等各项指标上,我国在全世界均处于领先地位。但在数字经济市场规模上,我国约为 5.36 万亿美元,与美国 13.6 万亿美元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全球互联网的访问指标上,我国甚至低于俄罗斯。问题症结是跨境数据访问存在壁垒,这阻碍了数字领域的经贸交流,也不利于我国互联网企业在数字贸易竞争中抢占全球市场份额。

数据只有在不断交流中才能持续增值。在实际科研活动中,由于跨境访问本国数据存在障碍,海外的跨国公司很少在国内建设高端研发中心、核心研发中心。而国内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也难以访问海外大量科研资源,严重阻碍了科研活动的开展。未来我国应该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在保证国家安全、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促进数据这一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推动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增强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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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产业转型研究》2022年第12期 总第340期

编辑|段文秀

审核、责编|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