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业转型研究》专刊前六期刊物在发行后收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产业界的一致好评。日前,《产业转型研究》专刊第七期刊物已正式刊发。本公众号会对《产业转型研究》专刊第七期中所收录文章进行持续报道,欢迎各位读者关注。
本文为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罗培、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焦德禄、孙沛、潘伟杰联合发表于《产业转型研究》专刊 2022 年第 12 期 总第 340 期的文章,特此分享,以飨读者。

△《产业转型研究》专刊第七期
文/罗培 焦德禄 孙沛 潘伟杰
罗培: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
焦德禄、孙沛、潘伟杰: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合清华大学、国家信息中心等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做好顶层设计规划,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优化提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基础服务功能,建设“一个交易门户+三个技术支撑子平台+N个创新业务子平台”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体系,打造“一主多子”分布式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布局,形成国家数据要素流通核心枢纽,创新流通交易模式,立足贵州、辐射全国、面向全球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一中心+一公司”体系架构。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承担数据流通交易服务等职责,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日常运营、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等,明确数据交易所的法律地位,大数据交易所是所有数据交易的枢纽。确立数据交易所的平台职能,做好登记、撮合、交易、监管等各项服务。确保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合规、安全稳定运行。
构建所商分离的流通生态体系
借鉴证券市场交易所与券商相分离的经验,建立数据交易所与数据商分离的市场运行机制。数据交易所必须由国有资本控股。
“数据商”指具备一定数据、技术和商务资质,可提供交易标的开发、标的承销与交易撮合等推介与辅导业务,自愿遵守流通交易规则的企业组织。“数据商”突出技术属性和市场化属性,在交易所授权下负责将非标准化数据转化为标准化产品。第三方数据服务中介机构指开展合规认证、安全评估、数据保险、资产评估、人才培训等服务,自愿遵守流通交易规则的企业组织。应着力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加快构建数据要素社会信用体系。
优化提升主平台,“一个交易门户+三个技术支撑子平台”
建设数据流通交易门户,优化大核心功能,积极对接省外流通交易平台,推动平台间互通互联。建设数据要素登记子平台,构建数据要素账户体系,进行确权登记,实现数据要素权属分级分类管理。建设安全可信流通子平台,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构建安全共享、可信计算、留痕留存的计算环境。建设公共算力基础服务子平台,推动与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协同联动,为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提供一体化算力服务。
完善制度规则体系
完善数据所有权和用益权二元结构。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探索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试点颁发“数据商登记凭证”“数据信托凭证”“数据要素登记凭证”“数据用益凭证”等。探索数据公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
探索建立数据资产、交易主体上链登记确权制度,确保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可信。
探索建立数据公证体系,通过出具法人准入公证、数据准入公证、数据真实性公证、数据泄露公证、模型安全性公证等,确保数据主体与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保障交易数据真实可靠以及数据承载的数据主体权益,为数据要素交易提供参考依据。
运用区块链技术对交易数据和交易过程进行全息记录,保证交易的真实、准确、有效、可追溯。
建立一套对数据进行分类的操作标准和评估体系,以便数据的后续利用。
建立数据产业持牌体系,只有持牌机构才能对政府数据、商业数据、互联网数据、金融数据等进行系统的采集、清洗、建模、分析、确权等,参与市场交易,促进全国和地方的数据资产安全交易、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
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课题研究成果,结合贵州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与发展实际,制定了以下规则和指南文件,初步建立起贵州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
试点建设新型交易平台
采用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可信计算环境、数据沙箱等隐私计算技术,建立“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算不可识”技术平台。
采用 IPFS 分布式存储技术保障数据安全,高效地利用数据存储资源,消除了域名攻击等安全隐患,还能降低存储成本,提高数据传输效率。
采用区块链智能合约保障数据资产有效确权,并保证其在交易过程中的公平性、可信性。
组建国有数据资产运营公司开展数据资产交易创新业务并与主平台融合
选择合适的试点区域,组建国有数据资产运营公司,开展数据资产交易创新业务,并与主平台融合,拓展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业务,提升交易所总交易额。
● 建设文化、体育和旅游等数字化资产交易试点子平台。
● 选择100万人口左右的县域开展“健康上链”试点,探索个人数据资产交易。
创新运营模式
构建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评估和管理机制,促使数据生产者规范数据结构、提升数据质量,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数据产品像现代工业品一样流水线、标准化操作和生产。
当地政府成立本地国资公司,由政府公共数据管理机构统一授权给本地国资公司运营公共数据,搭建公共数据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公共数据成本核算机制,参照行政管理类、资源补偿类收费标准和流程,指导对市场化主体进行收费。
鼓励和支持电力、气象、交通、教育、卫健等公共服务部门,借鉴深圳供电局、贵州气象局等成功经验,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建设数据开放运营平台,开发特色数据产品,挖掘数据应用场景,构建数据“供给-中介-需求-流通交易”产业生态体系,推动公共服务数据流通交易。
推进企业数据治理制度建设,认定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建立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税收引导和优惠政策,探索“以数抵税”制度,研究出台面向企业开放共享数据的数据税收抵扣政策,推动企业数据资产流通交易。
探索“个人数据信托”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个人数据参与财产分配,提高个人参与数据流通应用的积极性。
建立“1+3+3”数据产品体系:“1”是数据,是有价值的数据;第一个“3”和数据处理中心有关,指的是交易数据处理中心的存储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第二个“3”,是算法、人工智能、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牢牢把握贵州成为国家“东数西算”工程重要节点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建设所带来的巨大的存储能力、通信能力、计算能力,丰富数据产品,同时吸引国内外数据资源和数据资产汇聚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依据要素数据化理论,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从实体空间向数字空间迈进并深度融合场景,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造更多更有价值的数据资产。
打造贵阳—贵安数字 CBD。采用 Web3.0 的发展模式,构建统一技术底座、统一大市场底座、开放创新体系,探索 Web3.0 数字空间创新场景,推动创新创业,创造数据资产池。
发挥贵州特色文化、特色建筑资源优势,建设国家级文化遗产数字化资产、文物数字孪生品、建筑物数字孪生品交易中心。
以茅台酒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国家级文化遗产等为抓手,建设国家级文化遗产数字化资产、文物数字孪生品、建筑物数字孪生品交易中心。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联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旅部相关主管部门,打造国家级体育 IP 产业。统一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的优质 IP 数字资产,建设文体旅数字资产运营平台,不仅为文旅游客和体育爱好者提供数字藏品等数字产品的运营交易服务,而且为体育产品提供优质的体育 IP 资源,做大做强中国的体育 IP 产业。
营造数据产业生态
围绕数据要素从产生到发生要素作用的全过程,结合本地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引进、培育和发展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数据产业,打造数据流通交易产业集群。
02|探索“数据招商”模式,推动政府数据资产交易,打造特色数据产业集群
组建国有数据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试点基于“政务数据”“卫星数据”“工业数据”“交通数据”“健康数据”“文旅数据”等典型数据集,以场景为载体,以数据为核心,结合“飞地经济”“虚拟产业园”等新模式,创新“数据招商”机制和模式,由政府制定规则并监管数据,引入市场主体开发数据应用并运营,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共建数据价值化产业集群,共享数据价值化收益。
打造特色“数据产业园”。“数据产业园”是专门设立、为数据交易服务的特色化园区,吸聚、孵化数据资产法人实体,打造特色数据产业链,探索建立数据交易相关服务体系、监管体系,采用“飞地”模式联接远端的企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资源。
重点在政务、金融、教育、税务、医疗、文旅、劳务用工、公共资源交易、通信、电力、交通、气象等领域,大力引进和培育“数据商”。支持大型工业企业、互联网平台等行业龙头企业与政务数据运营机构合作,建设行业服务子平台,推动行业数据归集、流通、交易。在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支持贵阳市大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领域化的专业数据服务商,围绕互联网消费、金融等数据密集型行业,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资源优势的综合数据服务商。
大力引进、培育和发展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数据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资产评估、争议仲裁、交易撮合、人才培训等“数据中介”,鼓励它们在数据交易所登记,颁发“数据中介凭证”。围绕科技创新领域,重点扶持一批兼具数据服务和科技服务优势的新型科研服务机构。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征信及各类企业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和技术,创新开发服务产品,打造数据流通交易数据中介生态体系。
建立数据产业企业库,为数据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培养合格的以数据交易为核心的数据型企业。
大力推广国内首个国际化自主可控隐私计算开源社区“开放群岛”,充分整合政、产、学、研等多方资源,依托数据交易场景,让技术需求方先行,加强对隐私计算技术开展跟踪和研究,探索数据要素流通过程中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与落地应用,促进人才汇聚和能力提升,集社会力量促进技术创新与融合,在避免隐私泄露、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对外服务,推进数据要素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建立激励政策体系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参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上海市数据条例》等各地已公布的数据条例和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地区数据条例和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验证和完善。
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在政府部门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联系机制,提升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治理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
推动数据要素资本化核算。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会计核算制度,明确核算范围、核算分类、初始计量、资产处置等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事项,准确、全面反映数据生产要素的资产价值,推进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推动数据要素资本化核算,探索数据资产列入政府和企业财务报表。
推动将企业采购数据费用纳入研发投入费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探索企业共享公共数据的税收抵扣政策,鼓励企业共享公共数据。试点认定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对所认定企业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基金和银行支持,建立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基金。试点探索建立个人数据来源者的收益补偿机制,平衡供需分配。
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提供质押标的处置变现、风险代偿和评价估值服务。
探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支付结算中的应用,打造符合数据交易特征的支付结算体系。选择合适地区、行业,开展产业数字金融试点,建立交易信用风控模型,打造中小企业融资新模式。综合三农有关数据,构建“农民农户农社”三级信用体系,以农村金融改革为切入点,推动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探索“数据入股”允许数据需求方以股权对数据持有方的特定数据权益进行置换。探索“数据出让金”制度,创新“数据招商”新模式,推动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逐步转向“数据财政”。
拓展国际数据市场
01|建立数据分类审核制度 规范审核要求及监管标准
按来源和重要程度将跨境数据划分为个人、商业、特种行业数据,设定不同的出境审核要求和监管标准。强化数据安全领域技术手段及措施,建立相应评估体系。
02|建立数据出境风险管理机制,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建设
形成政府宏观审慎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监管,数据控制主体积极自查的组织架构。
在保证国家安全、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促进数据这一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推动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增强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构建数据交易相关服务体系
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智库等合作共建数据资产研究中心,开展基于场景的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理论、实践方法、标准体系、制度规范等研究,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智库等合作共建数据资产交易生态培训中心,依据贵州数据流通交易运营体系的相关理论、实践方法、标准体系、制度规范、实际案例等,开展数据资产交易生态相关培训,培养培育人才队伍,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业务、服务、监管体系。
统筹协同“数博会”,筹划、举办一年一届的高规格数据资产高峰论坛,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进一步推进数据交易生态建设,为申请设立“数据板”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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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产业转型研究》2022年第12期 总第34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