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 5G 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工信部联通信〔2024〕2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5G应用“扬帆之城”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3〕322号)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 2025 年度 5G 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